體育科教學之各項要點
授課班級:一至六年級
教材選擇:
a. 田徑、球類(遊戲)、體操或游泳。
b. 因應學校條件及教師專長之自選項目。
教師自行編寫各級進度及全年授課計劃。
學童參與體育課、體育活動及課外活動須簽寫同意書或意見書。
家長須填寫有關表格,務使教師明瞭學童之健康情況,而作出適當安排。
安全措施
詳情請參看 香港學校體育科安全措施
a. 學生如有身體不適,體育老師須安排學童休息或經由校務處通知其父母或監護人。
b. 教師應經常提醒學生要依老師指導進行活動,以策安全。
受傷學童之處理 詳情請參看本年度之「學生受傷處理程序」(貼於地下體育版上)
輕微受傷(如擦傷)
清理後可著令學生休息。
嚴重受傷(如骨折)
首先知會校長然後經由校務處送往醫院治理,並通知家長。
量度體重及體高
教師於每一學期初量度學生之體重及體高作為學生身量增長之紀錄。
上、下課情況
上課
- 教師須前往班房,指導學生集隊後,帶領他們到活動場地。
- 遇上小息後之體育課,教師應前往班級集隊地方,準備上課;學生不用返回課室,應站立原位等候老師。
下課
- 學生在操場集隊後由教師帶領返回課室,為免影響下一節之授課,教師應安排學生有適當之休息時間。
- 遇上課後為小息,教師可於小息鐘聲響後讓學生在操場自行解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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