項目 | 頒發原則 | 提名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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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學業獎 |
學業成績優異,在班中考獲前三名。 |
教務主任 |
2.品行獎 |
儀態端莊、品格優良、處事積極。 |
班主任 |
3.服務獎 |
圖書管理員、風紀員及班務服務員等,表現良好,盡忠職守。 |
班主任/有關主任 |
4.東華傑出學生獎 |
表揚全人發展具優異表現者﹕品學兼優(通常考獲全級前數名),於課外活動、體藝發展、學校及社會服務、見識、個人成長及應對方面均有出色表現。 |
教務主任/班主任 |
5.梁勁謀紀念獎學金 |
表揚每級考獲全級首三名之學生。 |
教務主任/班主任 |
6.關超然太平紳士獎學金 |
表揚學業有顯著進步表現之學生。 |
教務主任/班主任 |
7.王定一獎學金 |
表揚學習表現突出之學生。 |
教務主任 |
8.東華傑出課外活動獎 |
表揚參與課外活動表現優異之學生。 |
活動主任 |
9.優點 |
1.參加領袖計劃、風紀、班長、圖書管理員等,表現良好。 |
班主任/教務主任/訓導主任/圖書館主任 |
10.小功 / 大功 |
凡有特別優良行為,堪為學生模範者,由老師提出,經訓輔組商議,可給予小功或大功等適當之獎勵。 |
班主任/有關主任 |
附註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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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 違規行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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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警告 |
凡觸犯下列任何一項,均須記警告一次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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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缺點 |
凡觸犯下列任何一項,均須記缺點一次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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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小過 |
凡觸犯下列任何一項,均須記小過一次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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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大過 |
凡觸犯下列任何一項,均須記大過一次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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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註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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