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發展政策
(一)目的:
  1. 隨著香港的課程發展,設計一套校本的課程發展政策。
  2. 透過校本的課程發展,使學生的學習獲得更大的裨益。
  3. 讓教師認識課程發展新趨勢,從而增強教師的教學效能。
(二)基本方針:
  1. 校本課程發展計劃 將以香港教育局課程發展議會的學校課程建議為參考原則。
  2. 校本課程發展計劃以提升學生學習動機,培養學生良好品德為主要的基礎。
  3. 每學年的校本課程發展,將按學校的需要作出適當的調整。
  4. 透過校本課程的推行,發展學生的共通能力及培養學生正面的價值觀和態度。
  5. 為照顧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,校本課程將按學生的情況作出適當的調適。
(三)政策程序:
  1. 每學年開始前,校長、副校長、課程發展主任或有關人員根據學校發展計劃,商討新學年的課程發展計劃。
  2. 課程發展主任召集課程發展小組成員,共同商討及訂定該學年的課程發展計劃。
  3. 有關的課程發展計劃及相應的安排,將會在教師會議中向全體教師匯報。
  4. 定期進行課程發展小組會議,檢討及研究學校課程發展事宜。
  5. 在適當的時候,由有關計劃的負責老師向全體教師進行教學分享。
  6. 學期完結前,對全學年的課程發展計劃進行檢討,以作為來年度的參考。